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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8日上午,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主任扩大会议,根据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授权,决定烟台市芝罘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。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:(一)听取和审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(二)审查、批准烟台市芝罘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计划;(三)审查烟台市芝罘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,批准烟台市芝罘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区级预算;(四)听取和审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(五)听取和审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(六)听取和审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(七)选举事项;(八)区委书记李良同志讲话;(九)其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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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校:王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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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常委会
人民代表大会